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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车辆故障停车未设警示标志 引发高速路三连撞

2013年11月12日 09:0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90后男子陈某的车辆在高速路上出故障后,未设警告标志便将车停在路上,因此引发三连撞交通事故。日前,受害者李某将陈某和陈某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房山法院,要求赔偿7万余元。

  去年11月,在京港澳高速路上,陈某将车停在高速路上,未设警告标志。此时,李某的朋友王某驾驶着李某的小汽车经过,由于视线差,躲闪不及,李某的车撞上了陈某的车,随即又撞上了旁边的一辆大货车,导致大货车翻入沟内。

  事故导致王某、陈某和大货车内乘客边某受伤,李某车辆损坏。交管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70%的责任,王某负事故30%的责任。事发后,李某支付了10万余元修车费用。因陈某负70%的责任,却不愿赔偿损失,李某遂将陈某及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7万余元。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赔偿李某车辆维修费1.6万余元,保险公司赔偿李某车辆修理费5.3万元。(记者杨凤临)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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