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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矛盾打死前婆婆 精神病患者被强制医疗

2013年11月12日 10:19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患有精神妄想疾病的妇女晓丽(化名),与前婆婆发生矛盾后,持扳手将其打死。昨天,经汉阳区法院审理决定对晓丽强制医疗。这是汉阳首例强制医疗案。

  6月9日早上7点多钟,刚出门上班不久的杨先生,突然接到“离婚不离家”的前妻晓丽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晓丽急切地称,她在家中和婆婆章某扯皮,她被打了,让杨先生多带几个人回家。杨先生赶紧跑回家,却惊讶地发现:母亲仰面躺在卧室门口,浑身是血,而晓丽则站在客厅发呆。

  杨先生当即拨打了110、120。当晚6点多钟,章某因抢救无效死亡。接受警方调查的晓丽称,和婆婆因以前积怨,相互看不顺眼,一个月内打了五次架。案发前晚,她看到婆婆用铁锤锤阳台栏杆,认为是在威胁她。当天早上7点左右,晓丽在汉阳七里新村家中再次和章某发生争吵,她即持扳手猛击章某的头、手、脚等部位,将其击倒在地。

  6月10日,晓丽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警方鉴于其曾有精神病史,遂委托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7月19日,鉴定结论出来了:晓丽的表现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作案动机受到妄想影响,作案时其实质性辨认能力及控制能力丧失,无刑事责任能力。

  当天,晓丽从看守所释放,送至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治疗。此后,案件移送至汉阳区检察院。

  10月12日,汉阳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公诉人指出,晓丽实施故意伤害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医嘱继续治疗,建议法院对其强制医疗。昨天,法院采纳了汉阳区检察院意见,下达强制医疗决定书,对晓丽强制医疗。

  汉阳检察院公诉科负责人李瑛介绍,强制医疗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社会公共安全,过去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可能导致权力乱用,致使出现公民“被精神病”现象。新法将此决定改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强制执行,检察机关对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强制医疗期间的费用由政府“买单”,体现了法治社会的公平公正和人文关怀,也体现了对人身权利的尊重。(通讯员 张汉舟 鲁昕 彭霄 记者 高星)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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