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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不能带游客进店购物 致多数服务“不热情”

2013年11月12日 13:15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旅游法》于10月1日实施以后,针对旅行社的投诉大幅减少。与过去游客主要投诉导游带客进店购物、加点不同,现在一些导游冷淡的态度则让游客感到不满。

  在贵阳一旅行社收回的游客意见单上,不少游客对带团导游多用“不热情”、“冷淡”等字眼来描述。“不仅如此,打电话叫导游来接团,他们都以各种理由推诿。”贵阳市一旅行社的地接经理说,对比过去的“好日子”,导游心理落差很大,对工作提不起兴趣,所以出现了服务不热情的现象。

  据了解,《旅游法》规定“导游不能带游客进店购物”,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导游的收入。一位彭姓的导游称,大部分导游都没有“五金”和底薪,收入以购物店、景区返点为主。据他称,一些勤快热情的导游月收入可达到2万元左右。

  《旅游法》实施后,贵阳很多旅行社开始为导游发放带团补助,一般1至9人的团队带团补助为200元一天,10到30人的团队300元一天,特殊团队可达450元一天。“虽然如此,就算每天都有30人的团带,月收入也只有9000元,天天带团几乎不可能,月收入能达到3000元左右就不错了。”

  贵阳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的相关人士认为,《旅游法》实施以后,旅行社需要彻底抛弃“零团费”模式,在旅游线路产品卖价中,合法赚取主营业务利润。在这当中,不能提供热情服务的导游将被淘汰。

  贵阳一旅行社的负责人称,他们打算从最近获得导游资格证的考生中挑选新人,发展为正式员工。该负责人表示,新人没有经历过返点,少了心理落差,或许不会影响工作的积极性。 (本报记者 陈问菩)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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