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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清廉世风亟待走出“行贿者困境”

2013年11月21日 14:10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河南省教育厅原审计处处长、财务处副处长冯哲有期徒刑15年。终审判决最终认定的受贿事实为35项。受贿者虽入狱,多数行贿者却未被追责。(11 月20日《中国青年报》)

  行贿行为不仅是一种腐败行为,而且是一种违法行为,对这种行为进行追责,法理依据充足。而行贿者呢?也许除了被人当作谈资一阵子,最后大多金蝉脱壳官照做,老板照当,显现出一种令人头疼的“行贿者困境”。

  “行贿者困境”大概有两大原因。一是法不责众心理。在贪腐案件中,常见的现象是,一个贪官的背后,常常如众星拱月一般环绕着为数众多的行贿者。比如,安徽宿州市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受贿案,起诉书涉及的66名行贿者,不仅几乎覆盖了萧县所有的乡镇和县直机关,而且还包括了萧县四大领导班子的成员。如果严格追究,简直要到“洪洞县里无好人”的地步。

  二是官官相护心理。客观地说,贪腐案件常常不免拔出萝卜带出泥。但主观上,如果说“萝卜”之被拔乃情非得已其势不得不如此的话,那么“泥”们则是想尽一切办法抱团自保。最后一些贪腐案件的审理,让为数众多的涉案者绕过行贿硬伤从旁边溜之大吉,沦为“烂尾式”反腐。

  中央提出,反腐既要打老虎又要打苍蝇,如果说贪腐案之受贿者是老虎的话,众多行贿者至少算得上是苍蝇。行贿者逍遥法外之类的“行贿者困境”的出现,显然严重拖累了反腐大业。、行贿与受贿是腐败这枚硬币的两面,不可以人为切割。如今,除了贪官之外,行业性腐败的弥漫也同样显示出,行贿者正在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充当着腐败参与者的角色。因此,要营造清廉世风,再也不能放过行贿者了。(严辉文 湖北武汉)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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