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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请各单位尽量放个“除夕假”

2013年12月13日 13:25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平心而论,在法定节假日天数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全国假日办可操作的空间极为有限,无论怎样“搭配”都差别不大,有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味道。而在带薪休假尚难落实的背景下,民众的休假需求无法通过法定节假日来满足,加之每个人的情况和偏好不同,所以无论怎样的放假安排都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当然,除夕不放假是有问题的,众所周知,虽然春节是指正月初一,但在很多民众心目中,除夕那一天才叫“过年”,年夜饭是中国人一年中最重要的一顿饭,很多人千辛万苦回家过年,就是奔着这顿团圆饭去的。除夕不放假,不仅会让很多人赶不上年夜饭,而且极大地冲淡了“年味”,与利用节假日保护传统文化的初衷相违背。

  最终放假安排已定,除夕不在法定节假日中,今后劳动者能否享受到除夕放假的待遇,就要仰仗各个单位了。在此呼吁,除那些不便自行放假的窗口单位、行政和执法部门外,其他各单位尤其是企业,请尽量给员工放一个“除夕假”,将之作为一种人性化举措,或者作为一种员工福利。事实上,给员工多放一天假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员工本来拥有带薪休假的权利(若不休假则应领取3倍工资),但目前大多数员工没能享受到,用带薪休假换一天“除夕假”,这个要求并不高,无比正当合理。(浦江潮)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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