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假冒司法机关 自送开业贺喜花篮“撑面子”
2013年12月20日 10:27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徐州市泉山区司法局18日通报的一起案例让人啼笑皆非:徐州宣武市场一家服装店开业,老板刘刚为了“撑面子”,竟然冒用“徐州市泉山区司法局”和“云龙区公安分局黄山派出所”的名义,给自己送花篮庆贺。
泉山区司法局17日发现,有人以他们单位名义为私人店面送花篮,随后逐一排查,排除了局内人所为,当天下午又找来店老板刘刚了解情况。刘刚终于承认,新店开业,为了满足虚荣心,便从网上找了两个单位名称,以其名义送花篮给自己“贺喜”。
记者19日找到刘刚店面,发现花篮已被处理掉。“看到别人开业时有很多单位送花篮,觉得很有面子。”28岁的刘刚不无后悔地告诉记者,自己以为有司法机关送的花篮,能为以后生意“壮胆”,才做了这件蠢事。在这家店面附近,记者随机采访几家服装店店主,得知打着机关名义自送花篮的现象并非鲜见。“花店才不会管,我们让写啥就写啥,就是给外人看的。”一位店主说。
鉴于刘刚认错态度良好,且尚未造成更恶劣的社会影响,泉山区司法局不再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刘刚也向黄山派出所承认错误,并得到谅解。
在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唐其宝看来,刘刚冒用他人名义送花篮,涉嫌侵害对方名誉权,即便真的认识机关工作人员甚至领导,对方也只能以私人名义表示祝贺。这件事反过来提醒政府部门,要慎用公权力。 (王 岩)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