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台全国首个人体器官捐献档案管理办法
2013年12月23日 11:03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从市红十字会获悉,为加强本市人体器官捐献档案的管理,维护捐献志愿者、捐献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保存珍贵史料,市红十字会、市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这是人体器官捐献档案管理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率先制定实施,今后人体器官捐献将有档可查。预计2014年年内,器官捐献志愿者和捐献者相关资料信息可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办法》共13条,从制定《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档案管理层级及配备管理人员、设施设备,到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保管、借阅、登记等内容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明确。该《办法》还指出,角膜等组织捐献及遗体捐献档案管理均参照本办法执行。(记者 姜凝)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