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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冒充电视台工作人员 称可廉价播拜年广告被抓

2013年12月23日 13:15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春节期间电视台插播大拜年广告,一条6秒,中午12点和晚上18点滚动播出7天,只要1200元。骗子游说的价廉物美广告,商户觉得可以有,于是有4家上当,有的直至警察上门核实才知被骗。

  今年2月6日下午,即春节前几天,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的一家宠物生活馆来了两个自称是台州电视台的工作人员,递过名片“台州电视新闻综合频道林峰”。因先前就和老板电话联系过,谈的是在春节2月9日至15日间插播大拜年广告的事。老板觉得价格能接受,于是两工作人员实地来访,一个举着相机在店里拍照用于制作广告片,另一个订合同、开发票、收款1200元,麻利地谈成了个广告。此后,老板便关注着电视台的广告,可一连好几天都没见播出。老板疑惑电视台收了钱没播,就到电视台找林峰。还真有个叫林峰的工作人员,出来一认不对,才知上当遂报警。

  经群众举报,两个冒牌被抓获,吴华、林刚两人交代经前期预谋,他们印制了“林峰”假名片、私刻了“台州广播电视总台发票专用”章和“台州广播电视总台市场营销部”章、准备了收款收据、春节大拜年活动回执单等。于1月22日至2月6日,一共骗取了4家商户,三家各给了1200元广告费,其中一家酒庄则给了两箱红酒折抵广告费,价值2484元。这些商户警惕性不高,有疑虑但并未报警。近日,椒江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华、林刚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说法:骗子手法谈不上高明,但却轻易得逞。其实本案中的商户在谈广告合作意向前,打一下电视台热线电话就能辨明真伪,骗子伎俩也就曝光。所以多留个心眼、提高警惕,不给骗子可乘之机!(王春 阮莹)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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