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遵义市通过保护办法:海龙屯内拍戏今后不再免单

2013年12月27日 10:41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在海龙屯拍摄影视剧、专题片等,今后要先通过审批,并支付相应费用了。

  记者昨日从遵义市文物局获悉,该市近日通过《遵义市海龙屯保护管理办法》。按照这个办法,除禁止在保护区内开山、采石、放炮、毒鱼、采挖植物、盗伐、野外用火、攀爬等行为外,还禁止私自拓印文物、新改扩建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建筑,所有考古和调查、科考活动均需经过审批。

  而整个保护管理办法中最大的亮点,在于海龙屯的保护与利用。据介绍,办法规定,海龙屯的保护经费由政府列入预算,将设立保护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而在遗产区内拍摄电影、电视和专题片、直播等,需先经报批,并按规定支付费用。

  “在此之前,有很多机构到海龙屯拍摄,虽大多经过审批,但因无据可依,从未收费。”该市文物管理部门人士说,而规定在文物保护区内对拍摄收费,是遵义市首次以法规方式明确,这符合国家对于文物合理有偿利用的规定,也是为减少拍摄对文物造成损害的频率。

  另外,出土对文物保护的需要,汇川区政府可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控制保护区内人口数量,减轻人为活动对保护区的影响。据称,这主要分为合理控制游客数量,以及迁移屯内居民。

  据了解,针对海龙屯的保护与管理,遵义市此前已成立了副县级的海龙屯管理局。 (本报记者 黄黔华)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