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抽查动真格申报才不会走过场
要从根本上打消一些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一方面需要让通知中规定的针对不报、假报、瞒报的诸如批评、免职等惩戒措施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也需要扩大抽查结果的公开力度。
中组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指出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3年前,中办和国办便联合下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详细规定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范围、报告内容以及违反规定的惩戒措施。此次中组部借助抽查的形式,核实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旨在督促规定的落实,无疑将强化其制度刚性,破除原先存在于不少领导干部中的侥幸心理,实现《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预防腐败,防止“带病提拔”的初衷。
在中组部的通知印发前,从中央到地方这几年已经陆续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但因为在执行上更多的是靠干部的自觉,缺乏有力的督促措施,给干部留下了比较大的个人操作空间,在不少官员中出现了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的情况。特别是对于社会上普遍关注的领导干部房产、收入等信息,很多干部讳莫如深,假报、瞒报的情况时有发生。
或多或少存在的“走过场”现象,削弱了干部个人申报事项的效果。此前就有媒体报道称,在已经开展抽查核实的浙江武义县,就出现了37名抽查对象中有10人漏报房产共14处的情况。
可以说,即将启动的抽查形式虽然不能覆盖到所有干部,但因其未知性依然具有很强的震慑效果。不过,要从根本上打消一些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一方面需要让通知中规定的针对不报、假报、瞒报的诸如批评、免职等惩戒措施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也需要扩大抽查结果的公开力度。此前在新疆阿勒泰地区最早推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便将领导干部个人申报材料通过媒体和廉政网向社会公示,起到了很好的预防腐败效果,获得了民众的一片赞誉。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抽查结果的公开不仅可以回应民众关切,也可以让抽查结果纳入社会各界的监督视野中,从而及时发现“带病”官员,让潜伏在干部队伍中的“裸官”、“房姐”、“表叔”们现形。
根据规定,领导干部应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个人有关事项。眼下截止日期在即,按照中组部发出的通知要求,重点核查对象为拟提拔干部以及拟作为后备干部这一群体,此举能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当然,在这一申报制度处于起步阶段的情况下,不妨以各级党政一把手为突破口,上行下效,为贯彻落实开个好头。(评论员 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