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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禁烟首日公共场所执行不力 官方细则未出台

2014年01月02日 15:06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备受瞩目的《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已于昨日正式实施,“无烟商城”、“无烟医院”、“无烟单位”……新年第一天,不少公共场所的门前都贴上了类似的标识,而生活在这个城市的人们,正越来越多地投入到这场“全民控烟”的行动中来。但仍有一些不足之处,记者走访餐厅、网吧这些昔日深受二手烟污染的“重灾区”时发现,店内并没有如条例中规定张贴、摆放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如果没有客人要求,经营者也不会劝阻吸烟顾客熄灭手中的香烟。看来,条例的实施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形势大好”,首日,兰州遭遇了如此尴尬。

  《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被称为中国西部最严格控烟令,有网友说,它的出台标志着时代的进步,是兰州市政府对公众负责的态度。正如兰州市控烟办主任谢伟所说,很多推动时代进步的法规条文都不会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各方努力才能使之循序渐进地走向正轨。有专家表示,兰州之所以会遭遇这样的“尴尬”,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应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执法部门执行起来缺乏依据。

  据悉,《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在征求国家控烟专家及我市相关执法部门的意见后,已提交至市政府法制办,目前正在积极协调,不久后会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下发。

  2010年1月15日,国际控烟项目“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在国内的七座城市同时启动,兰州成为首批入围城市。按照每年30%的工作进度,到2015年,实现全市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目标,指日可待。

  ■记者目击

  餐厅:多数经营者不知控烟令

  昨天,记者先后来到张掖路、武都路、中山路等市区繁华路段,随机进入规模大小不一的饭店、餐馆,均未发现张贴“禁止吸烟”的标识。问及控烟条例,大多数经营者和服务员表示“不知道”;对于禁烟标识,则对记者说,“还没有发给我们”。

  肯德基、大娘水饺等原本就已禁止吸烟的餐厅,仍然沿用旧的禁烟标识。条例中还规定,限制吸烟场所的吸烟区不得超过30%,这在规模较大的餐厅、饭店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小饭馆由于面积太小,不好操作。这一观点得到了一些经营者的认同。在采访中,记者与一些经营者谈到设立吸烟区的问题,他们表示设置合乎标准的“物理隔离区”成本太高、不划算,还不如全面禁止吸烟。

  网吧:玩家在云山雾罩里快乐游戏

  网吧是条例中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与餐厅一样,也是二手烟污染的重灾区。昨天,记者来到位于南关十字的一家网吧,看到这里仍是云山雾罩,在各路玩家的吞云吐雾中,记者被“呛”得直想流泪。“这的确挺难的,来网吧打游戏的玩家多数是年轻人,抽烟是这些人的通病,有的烟瘾还很大。”网吧经营者陆先生对记者说。陆先生表示知道兰州出台了公共场所控烟条例,他也从内心里拥护。

  “如果执法人员要求我们张贴标识,让我们劝导顾客,我们一定会坚决执行,毕竟现在有了法律保障,心里也有底了。”网吧的收银员小燕举双手赞成,她对记者说:“爸爸吸烟,我小时候是吸着二手烟长大的,现在工作了,这种情况没有改变,反而更严重了,我每天必须吸更多的二手烟。我知道这对健康影响很大。”

  商家:控制吸烟不会影响生意

  裕珑网络会所、温泉水会、湘聚兰州大酒楼都是率先支持控烟条例的经营单位。记者与裕珑网吧经营者王先生攀谈起来。在谈话中记者得知,目前网吧有11名工作人员,其中6位服务人员都有劝导顾客不要吸烟的职责。据悉,劝导行为是兰州市公共场所启动控烟工作后,要求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做到的。

  问及劝导的成效,王先生对记者说,来网吧上网的客人有百分之六七十吸烟,态度也不尽相同,有的客人烟瘾小,在工作人员上前劝说后就能立即掐灭香烟,有的客人表示抽完这支就不抽了,而有的客人干脆置之不理。总之,能真正听从劝导的只有10%。王先生表示,劝导工作虽然不好做,但万事开头难,相信经过一段时间会有成效。

  在湘聚兰州大酒楼,餐饮部经理彭先生肯定地告诉记者,餐饮行业禁烟是有利无弊的。他指着餐桌的桌布分析道,首先对餐厅的财产是一种保护,像这样被客人烧坏的桌布不知有多少,这对餐厅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当记者提出“是否对餐厅的营业额有影响”时,彭先生回答说不会,一是因为香烟所占营业额微乎其微,二是这条规定在每家餐厅都实行,是公平的。接着,他笑笑说:“必胜客、肯德基是绝对禁止吸烟的,但也没有因此而门庭冷落啊!”

  出租车:大多数乘客很自觉

  出租车司机老王是杆老烟枪,有近20年的吸烟史。“兰州出台了‘控烟令’,这着实让我感到意外。”这是老王见到记者的开场白。

  “大多数乘客是很自觉的,在我的劝阻下,他们一般不会点着香烟,或者很快熄了手中的烟。”老王说。他还对记者说起一个现象: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乘客懂得保护自己的权利,他们会先于自己对同拼一辆车的乘客说,“请不要吸烟”。

  老王还表示:“我烟瘾很大,今后在公共场所一定会更注意,毕竟危害别人的健康是不道德的。”

  ■各方说法

  官方:实施细则尚未出台

  事实上,《兰州市禁止吸烟标志、警示标识制作标准与张贴规范》(试行)前一阶段已经完成,警示标识的制作与张贴主题鲜明,警示醒目,大方得体,和谐协调,相对统一。据记者所知,公共场所禁烟标识由兰州市控烟办组织人员设计,有张贴在墙体上的也有摆放在桌面上的。制作的费用由控烟办拨出专款,再由监管部门统一发放给相应的公共场所。

  条例中规定,餐厅为限制吸烟场所。在限制吸烟场所,可以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未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的场所,禁止吸烟。鼓励在限制吸烟场所设置无烟餐厅包厢、无烟客房、无烟楼层等无烟场所。这也是条例设立“缓冲期”的一个体现。

  采访中,一些经营者和市民担心,虽然条例实施了,但恐将落入多头执法、最后无人执法的境地。

  对此,市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谢伟解释说,交通、公安、食药、教育、卫生、文化、城管等部门参与的多部门执法,每个部门有每个部门的职责,大家各自管理属于各自的“公共场所”,比如说教育部门的职责是学校,食药监部门的职责是餐厅,文化部门的职责是网吧,交通部门主要负责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谢伟还说,很多推动时代进步的法规条文都不会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各方努力才能使之循序渐进走向正轨。

  目前,实施效果不明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应的执法细则尚未出台,执法部门执行起来缺乏依据。据悉,《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细则》在征求国家控烟专家及我市相关执法部门的意见后,已提交至市政府法制办,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应该在不久后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下发。

  专家:立法保障理想不成空谈

  一位兰州法学界专家曾表示,只有通过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立法,才能真正保护不吸烟人群免受二手烟的危害。换言之,只有立法,才能保障理想不至落空。

  这位法学专家同时提醒,个别人对二手烟危害的科学事实认知不足,尚未形成依据法律维护不吸烟者健康权的公共意识,禁烟法规出台后会面临执法难等一系列问题。只有通过在全社会加强无烟立法和二手烟危害宣传,才能使二手烟危害真正深入人心,从而获得公众对法律法规的认同与支持。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主任杨杰,负责控烟政策的研究和推动。他对兰州的执法工作提出一些建议。他说,任何法规条例都应建立有效的执法管理和协调机制。执法部门还应定期不定期抽查场所的落实情况,例如有无制度建立、有无控烟标识、有无投诉电话、是否做到无烟具、是否履行劝阻责任等。还可以动员志愿者和民间社会积极参与。

  ■政策解读

  管理者和经营者应履行管理义务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福寿为条例做了如下解读。

  控制吸烟场所的管理者和经营者应当履行相应的管理义务,应当建立控制吸烟的管理制度,设立控制吸烟劝导员,做好控制吸烟劝导、宣传教育;在控制吸烟场所的出入口处及其他明显位置设置统一发布的禁止吸烟标识和举报、投诉方式;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不得张贴、悬挂、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识和物品;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非吸烟室或者非划定吸烟区吸烟的,应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者,应当进行举报和投诉。

  拒绝二手烟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非吸烟室或者非划定吸烟区的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有权要求控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履行禁止吸烟管理职责,对不履行管理职责的,可以举报和投诉。

  《条例》对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烟雾危害也做出了相应规定,要求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明显标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对难以判断购买者年龄的,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处罚不是目的是手段

  《条例》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条款,但专家同时表示:处罚并非是目的而是手段。

  《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非吸烟室或者非划定吸烟区吸烟的,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对不履行控制吸烟责任的场所管理者和经营者,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烟草制品销售者未在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识的,由相关监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烟草制品销售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由相关监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首席记者刘晓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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