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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吸烟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

2014年01月03日 08:4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不××会死吗?”这是一种网民习惯用句式,表示感情强烈的劝告。对于有烟瘾者,这种劝告肯定无效。如果只讲自身利弊,吸烟不吸烟岂非总有一死?

  吸烟问题的关键在于不仅害己,还害人!它与喝酒不同:工余喝酒只要适量,于己是享受,于人无害。

  我一直讨厌别人抽烟。如果他在我的身边,在我生存的空间。但是,长期以来只有隐忍的份儿,连挥手扇烟雾表示厌恶的动作也不敢做,怕冒犯了抽烟的熟人。

  最羡慕香港,不仅室内严禁吸烟,室外也只能到指定的几个地方过瘾;如果是在大街边,则只能站在垃圾桶旁边吸,将烟灰弹在桶上的烟灰缸里——烟民就是被歧视的“贱民”。不想受歧视?那就戒烟吧!

  内地在近期很难达到香港的控烟水平,但是,我们可以一步步接近。禁止香烟在媒体做广告,不是已经实现了吗?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我表示热烈支持。不必讳言,让“领导干部带头”,是一种“中国特色”,正如长期沿用的总结成绩的套话所说“领导是关键”;俗话叫“老大难,老大难,老大重视就不难”。领导带头,控烟就有了希望。领导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先“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那么在学校、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就容易了。

  而且,这种禁烟不仅关系公共卫生,不再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反腐倡廉。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有了这些规定,会节省一大笔公款。

  有人会说,规定是规定,做得到吗?我看做得到。因为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就是因为抽“天价烟”被网民曝光而被查倒台了。现在,你虽然抽的不是天价烟,但只要是违规在公务活动中沾了烟,也要当心有人拍照传上网举报。

  我相信,就像痰盂在办公室,从出现到退出,是中国人卫生和文明水平进步的一把尺子,香烟在中国的命运也会是这样。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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