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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借新还旧”不是解决政府债务的可行途径

2014年01月03日 11:0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各地正在积极策划国企国资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政策选项是将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对政府债的处理,可以考虑纳入到这个模式。

  2013年的最后一天,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提到,允许平台公司发行部分债券对“高利短期债务”进行置换,以及允许平台公司通过发行债券用于“借新还旧”。

  审计署在去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6月底,全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已经达到206988.65亿元。

  在这20万亿元政府债务中,2014年到期需偿还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占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21.89%,达23826.39万亿元。与此同时,与政府有直接关系的城投债也已进入偿债高峰。有研究表明,截至去年12月初,我国存量城投债余额为22798亿元,虽然它们的兑付期限比较长,最长者可以延续到2028年,但2014年仍是城投债偿还的一个“小高峰”,偿还本金达到2647亿元。

  地方政府面对如此高的巨额债务,拿什么来偿还?随着经济增速的减缓,政府的税费收入正在减少,前几年通过大幅举债而展开的投资项目,其进入回报期还遥遥无期,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面对偿债压力已经一筹莫展。很显然,即使是地方政府欠下的债务,其上一级政府也不可能撒手不管,听任地方政府像美国底特律一样破产。

  也许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已经表示,允许平台公司“借新还旧”。这种举措也许可以解决部分即将进入到期偿债时间窗口的政府债的燃眉之急,但是,它并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债的问题,相反,它将推动政府债越滚越大,只是将问题爆发的时间延后了一段。

  地方上的政府性债务,之所以形成一个尾大不掉的严重问题,关键在于在长期以来由政府主导经济运行的模式之下,地方政府为了推进GDP的增长,热衷于展开投资项目,并为此而大规模举债,这种行动甚至在前几年为抗击国际金融危机的袭击而形成了一个高潮,目前需要偿还的债务大都是在这个时候形成的。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于大规模举债,其心理支撑就在于政府握有强大的行政权力,可以轻易地启动债务展期来化解压力。但这只会使政府更深地陷在微观经济事务中,与改革的目标并不吻合。目前,中央正在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让这项改革见效,一个必要的行动就是政府必须终结继续用举债来搞投资的习惯,对于前期形成的政府性债务,应该寻找更符合市场化的途径来加以化解。

  目前,各地正在积极策划国企国资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政策选项是将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对政府债务的处理,可以考虑纳入到这个模式,利用资产证券化的途径来逐步化解政府债问题。但是,在这样做的时候,必须坚决堵住“借新还旧”的口子,否则,政府性债务的规模越滚越大,任何积极的应对措施都将无法见效。而对于不能实现证券化的政府债,上一级政府还是应该负起兜底责任,而不能听任这个问题继续发酵。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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