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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年收入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开始

2014年01月03日 14:48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从山东省地税局了解到,所有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从1月2日开始,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在3月底前,主动到主管的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今年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第八个年头。1月2日,是进入2014年的第一个工作日,也是新一年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一天。山东一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滕鸿儒一大早就来到肥城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2013年度自行纳税申报,从而成为山东省自行纳税申报第一人,拉开了今年全省自行纳税申报的序幕。

  根据山东省地税局给出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3月31日申报期结束,全省共受理自行纳税申报215645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9250人,增长15.69%。申报个人所得703亿元,人均年所得额约33万元;应纳税额89亿元,补缴税款14121万元,应纳税额占2012年个人所得税收入的37.51%,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贡献大,发挥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据记者了解,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结束后,山东省地税局将加大后续管理力度,届时会组织人员对申报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应申报未申报人员,一经查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同时也再次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应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主动申报。即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是个人自行纳税申报的具体期限。(记者 张玉 通讯员 周忠斋 赵秀瑜)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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