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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空置拷问“好事如何办好”

2014年01月03日 15:2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首席评论

  □牛日成

  据报道,截至去年10月,佛山市已建公租房8450套,分配5100套,空置率近40%。东莞最大保障房小区雅园新村中配置的1564套廉租房,只有160多户入住,空置率高达九成。此前广东省审计厅报告显示,2012年全省有11464套保障性住房闲置。

  政府为解决社会“夹心层”而建的公租房沦为“空租房”,确保困难家庭住有所居的廉租房“无人问津”,有点出人意料。到底是需求者够不着“免费面包”,还是“面包”不好吃而被遗弃?报道称,申请门槛高和审批繁琐是主因,如:南海区审批程序“三审三公示”,至少办7个证等待90天。东莞设定的门槛之一是外来务工者需缴满6年社保才能申请。换言之,哪怕保障房闲置,也不是你想住就能住。问题是,保障房空置真的能简单归咎于“门槛过高”与“手续繁琐”?

  东莞与佛山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房分配体系,有助于推进公共资源共享与社会公平,也富有人文情怀,值得肯定。在保障房尚难实现“按需分配”之前,设置一定门槛进行筛选、轮候不难理解,严格审批程序以堵住弄虚作假、权力寻租等更不可或缺。但是,做好房源供需科学评估,最大限度降低门槛标准,对审批手续删繁就简,的确是应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类似东莞、佛山保障房空置现象在全国都是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哪怕是武汉、郑州、深圳等几乎“一房难求”的大城市,保障房空置现象也不少,有的保障房项目空置率高达七成,乃至九成。而且,保障房空置的主因不是门槛也不是手续,“第一杀手”是选址失当。决策时就视公租房、廉租房为“施舍房”,选址远离市中心,甚至是“荒郊野外”,交通、教育、医疗、市场等配套缺乏。对低收入人群来说,此类保障房就是烫手山芋,若非万不得已,未必会领受这份“施舍”。

  保障房空置等于是栽好梧桐树招不来金凤凰,这就需面对如何将保障房建设“好事办好”的考题。“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之下的保障房建设,除了分配门槛、租金标准、审批手续等尽量降低、放宽、简化之外,更重要的前提无疑是保障房项目的选址、配套,而这必基于政府对其功能的正确定位上。如果认识层面出问题,后续问题就不可避免。

  公租房供应主体是上班族中既买不起经适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广义的公租房也包括廉租房)。这类人对地段、公共交通等配套比其他人有更实际的需求。公租房陷入“没人租”的尴尬,一定程度反映出一些地方在项目规划选址、分配方案等制定方面缺乏整体和长远的考虑。深层原因或在于一些地方政府机械理解中央要求,保障房项目建设一味追求与指标任务对接,而不真正考虑与百姓需求的良好对接。由此,“任务”看似完成了,但给保障房空置埋下了隐患,造成既浪费公共资源,又没解决实际问题。

  从汲取教训的角度,除了更加人性化地制定保障房分配管理方案,项目选址更需以实用性为先。如在产业聚集区统筹建设公租房以解决产业工人家庭居住困难,选择配套基础较好的地方或通过商品房项目按适当比例配建公租房以真正利于城市“夹心层”生活和工作,这些都是应当考虑的。同时,对保障房空置现象要追根溯源,对为完成任务而“拍脑袋”决策要追责,以警惕“政绩工程”重蹈覆辙。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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