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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站票卖全价应该告“政府定价”

2014年01月23日 10:07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火车无座票与座票同价,却难以享有相应的座位服务。广州市民雷闯和其朋友因此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状告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据悉,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当场立案,该案定于3月6日开庭审理。(1月22日《新京报》)

  “站票官司”,这还不是头一例,早几年都有乘客告过。凭什么我花了坐票一样的价格,却只能站着,甚至站的地方都没有?

  铁路部门的解释是“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大”。说白了就是一个意思:我们本来应该涨价的,现在都没有涨,站票收全价,你还有什么好不满的?

  众所周知,在铁路票价里,软座和硬座是有区别的,软卧和硬卧也是不同的,座票与卧铺价格更是相差不菲,那为什么偏偏座票和站票不加任何区分呢?站在消费者的视角,站票与座票享受的显然是完全不同的服务;如果说在平时,可能还存在买站票蹭座位的情况,那么在春运季节,站票可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到底”。所以,即便淡季不单独规定站票价格,至少在春运等客运旺季,也应该区分站票与座票的不同价格,这才符合市场公平原则。

  相比普通旅客的口头抱怨,“站票官司”拿起了法律武器值得肯定,我们都应该“为权利而斗争”;只不过,到铁路运输法院去告铁路,判决不容乐观。

  曾有过的站票官司都败诉了,原因是,因为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布的硬座票价,并没有区分有座和无座,更没有无座票价低于有座票价的规定,铁路部门本身无权制定、变更票价。所以,站票收全价,是执行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的行为。

  显然,“政府定价”一直是铁路部门拒绝站票减价的“挡箭牌”。现如今,铁路政企改革之后,定价规则恐怕也需要改变,旅客应起诉政府定价的相关部门,而非作为企业的铁路公司。(舒圣祥)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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