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州日报:“有奖抓贼”是公共责任的转嫁

2014年02月13日 09:0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抓住小偷,奖励1000元!最近两个月,南京栖霞区胜利三村小区门口出现了这样一条横幅。自从这些横幅挂出来之后,小偷明显变少了。(2月12日《现代快报》)

  “有奖抓贼”的制度设计,虽然充满了倡导群防群治、打击盗窃犯罪行为的善意,但存在“全民皆兵”之嫌,放大了社会治安风险。再者,抓一名小偷,动辄就奖励1000元,钱从何来?公安部门本来就办案经费紧张,如果由地方财政列支,纳税人自然不答应。特别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盗窃犯罪行为,是地方政府及公安部门的工作职责,动员“全民抓小偷”,无疑是公共责任的转嫁。

  设立“有奖抓贼”制度,不如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出警力量,开展打击盗窃犯罪专项行动,针对盗窃多发地区和部位,既维护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又震慑了盗窃犯罪行为,使盗窃案件的发生得到有效遏制。(汪昌莲)

【编辑:吴涛】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