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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政协委员:扩大70岁老人乘坐公交车优待范围

2014年02月19日 10:03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众所周知,我市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每月免费乘坐市内公交的优惠政策。但一直以来我市远郊三县一区以及外地户籍的老人却一直没有纳入该范围。为此,政协委员刘朝建议,完善该项优惠政策,参照外地“以年龄为限、一视同仁、不限户籍”的原则,扩大优待范围。

  刘朝委员在《关于调整我市70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的提案》中提到,目前,兰州市已施行针对户籍在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办理、使用兰州公交集团敬老卡,享受“每月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180次”的优待政策,体现了政府对老年群体的重视和关爱。但兰州市在敬老卡的具体办理使用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有待改进之处。首先是户籍在兰州市远郊三县一区(红古、榆中、永登、皋兰)的70岁以上老年人不在此项优待制度范围之内;其次是户籍不在兰州但本人在兰州居住半年以上的70周岁老人也无法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优待制度。这使身处同一城市的老人,却没办法享受到同样的待遇。

  为此,刘朝建议,进一步扩大我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优待范围、保障老年人利益,将远郊三县一区的70岁以上老年人纳入优待范围,方便他们的出行;针对户籍不在兰州但本人在兰州居住半年以上的70周岁老人,兰州市可参照外地“以年龄为限、一视同仁、不限户籍”的原则,为非户籍老人办理免费乘车证的相关政策。相关部门应适时修订敬老卡办理、使用方法,使长期居住兰州市的非户籍老人可凭借兰州市有效暂住证(居住证)和身份证到所在的居(村)委会,由居(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之后到公交部门办理敬老卡。(记者杨彬)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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