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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 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2014年02月19日 11:3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市编办网站挂出通知,本市今年起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有效期调整为5年。

  取消年检后,本市现有的约1万家事业单位必须在每年3月31日前依照相关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市编办网站公示《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此次制度调整,各事业单位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必须报送2013年度报告。

  根据要求,事业单位年度报告需公示的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对有关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等。事业单位要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在公示年度报告前,举办单位要对事业单位的法人年度报告书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和保密性审查,并出具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公示的审查意见。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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