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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气冷冰冰住户拒绝缴费 物业撂狠话不交钱就掐电

2014年02月20日 09:48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前年反映的供暖问题到现在还没说法,最近物业公司的人还说,再投诉要给我家断电。”2月19日,张先生说。2012年春节期间,他家的暖气不热,温度连续多日不到15度,多次反映无果,为了讨个说法所以拒交费用,谁知却遭遇物业公司的威胁。经本报协调,张先生缴清了暖气费,但要求小区供暖不能再“打折”。

  住户:供暖不达标供热方应补偿

  2012年冬季,家住皋兰路63号省公路局家属院的张先生向本报反映,家中暖气不热,温度一直达不到规定的18度,之后本报对此进行了报道。日前,张先生再次向本报反映:“晚报对我家的供暖问题曝光后,物业公司还是不给解决问题,说我们是胡搅蛮缠,还否认我提供的证据。”

  2月19日,记者来到张先生家。他找出2012年春节期间拍的温度计照片,上面显示的温度多为15度左右。“这些照片就是当时拍的,而且这院子里的大部分住户都知道那几天暖气不热的情况。听说有些住户收到了相应的减免费,但是物业公司的人不仅不给我补偿,还威胁要断我家的电。”张先生说。

  物业:住户自己取证不能采信

  当天下午,记者在张先生的带领下来到甘肃省公路局物业管理中心。该中心主任卜全喜解释说:“张先生2013年的采暖费到现在还没交,他想少交一部分钱当作2012年暖气不热的补偿。这种拒交采暖费的做法是不合适的,所以我们准备断电。”卜主任还说:“测试室内温度,检测点与暖气的距离、时间段、房间的阴阳面等都是有严格测量标准的,必须由我们的工作人员用专业仪器进行测量。张先生测的数据并不准确,不足以作为证据。而且我们并没有收到其他住户的投诉,很有可能是管道堵塞、水流不畅造成,并不是我们不好好供热。”

  结果:住户缴清欠费希望供暖不“打折”

  张先生提到其他住户得到了相应的减免,卜全喜说:“没有这种情况。如果存在和你家情况相同而受到减免的,我们就给你减免,但前提是今年的采暖费要缴清。”

  经过协商,张先生表示会立即缴清当年的采暖费,但是他认为,自己拖欠费用是讨个说法,希望小区供暖不要再“打折”了。(记者曹亮实习生韩敏)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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