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断”保姆的喜与忧
每年春节后保姆都难找。家住深圳福田香蜜湖的施小姐为了留住服务了三年的保姆,今年年初,她一次性支付了保姆灿姐十年工资30多万元,给灿姐儿子买房做首付。(2月21日《南方都市报》)
在一些大学生普遍感叹工作难找的大环境中,保姆等行业却出现了“用工荒”。一工难求,好保姆更是难找,这显然是促成施小姐和保姆灿姐之间“十年工资一次性支付”协议的原因所在。但面对这个协议,我们显然有喜也有忧。
喜的是,一方面,雇主愿意留人,是对保姆灿姐劳动的肯定,也是对她的尊重。这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劳资之间的平等,是灿姐的劳动价值和地位提高的表现。另一方面,灿姐在这十年之中,免去了找工作的麻烦,而且还可以立即给儿子买房支付首付,解决了自家的一个生活大难题。
忧的是,十年毕竟不是一个很短的时间,在这十年内,施小姐和保姆灿姐之间的情况,都是不确定的,中间如出现问题,该如何解决?比如施小姐改变了主意,想解雇保姆灿姐;比如灿姐出于某种原因,不能再服务,又无力退还提前取得的工资等。这样的可能性显然是存在的,到时候,一旦发生矛盾和冲突,该如何解决?此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者工资可能也会随之有较大增长,保姆灿姐会不会因为一次性提前取得工资而失去工资增长机会,从而使权益与利益受损?
提前一次性支付十年工资,实际上无法解决“用工荒”的问题,甚至从根本上讲,这样的“留人”方法,也不是用人者对劳动者的权益和利益真正尊重的表现。而满足劳动者的合理诉求,对劳动者的工资形成增长机制,让其和社会发展、经济增长水平保持基本适应,尊重劳动者留下或者离开的选择权利,这显然才是劳动者之幸、社会之福。(老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