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西将给参与辐射事故应急人员办意外伤害险

2014年02月24日 11:16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日前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近日重新修订《山西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与2009年12月印发的《预案》相比,适用范围由原来的6项增加为8项,四级预警等级未变,其中要求建立辐射事故社会保险机制。《预案》适用于哪些范围?此次修改后的《预案》予以明确,共有8种情况,具体包括:放射源、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以及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射线装置运行失控导致人员超剂量受照事故;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国内外航天器在我省境内坠落造成环境辐射污染事故;可能对我省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省外核事故及辐射事故;各种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修改后的《预案》仍为红橙黄蓝四级预警,I级红色(特别重大)、II级橙色(重大)、III级黄色(较大)、IV级蓝色(一般)。此外,《预案》要求,建立辐射事故社会保险机制,为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记者 李晶 路丽虹)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