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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租房办丧事 房东嫌“晦气”将其告上法庭

2014年02月27日 09:31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半年租金涨价1300元

  房客在出租房里为亡父操办丧事,房东认为“晦气”,要求房客予以赔偿。双方闹得不可开交,只好对簿公堂。

  2月24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东陵区人民法院获悉,经调解,房客与房东达成协议,每半年多支付1300元房租,继续承租该套出租房。

  曹军是东陵区棋盘山地区村民,因为房屋动迁,只好临时租住了胡明家的房屋暂住。双方约定租金6个月2700元,每半年一支付。随后,曹军和父母一同居住在此。

  2012年夏天,曹军70多岁的父亲因病去世。曹军在租住房内搭起了灵堂,并在这里操办了丧事。胡明知道后异常气愤,“房子是我租给你住的,但你也不能在我的房里办丧事啊?这多‘晦气’,多不吉利,要是让别人知道了,以后,谁还敢租我的房?谁还敢买我的房?”随后,胡明将曹军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000元。

  东陵区人民法院棋盘山法庭法官苏丽娟了解案情后,发现这是一起涉及风俗习惯的精神损害赔偿案,在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中是一个空白点。最后,法官多次找到双方进行调解,曹军最终和胡明握手言和。双方约定,曹军继续承租胡明的房屋,半年租金也调整涨到4000元。(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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