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东莞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将施行

2014年02月27日 10:4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昨日正式出炉,并将从今年3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27日。

  根据规定,东莞城市供水工作应坚持“开发水源和计划、节约用水与保障安全优质供水相结合”的原则,优先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安排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该《办法》首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水价,城市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编辑:王硕】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