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将施行
2014年02月27日 10:4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东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昨日正式出炉,并将从今年3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3月27日。
根据规定,东莞城市供水工作应坚持“开发水源和计划、节约用水与保障安全优质供水相结合”的原则,优先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安排工业用水和其他用水。该《办法》首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水价,城市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