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乱扔烟头点燃邻家被拘留
2014年02月28日 10:28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小解时一个乱丢的烟头,引燃茅厕里堆放的草垛,殃及邻家房屋,造成损失1万多元。昨日,50多岁男子何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江夏警方行政拘留10日。
2月19日14时许,江夏区山坡街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群星村一土坯房起火。值班民警魏洁带人迅速赶到现场救援,与现场村民、安山消防中队官兵将大火扑灭,幸无人员伤亡。记者看到,土坯房木质屋顶全被烧垮,地上落满被烧黑的碎木条。
据江夏警方介绍,50岁的何某在邻居家旁茅厕小解时,随手将抽完的烟头丢在茅厕内的草垛上离开。回到家10多分钟后,看到窗外有烟,发现和茅厕紧邻的3间土坯房里已冒出浓烟,赶紧与路过的几个村民一起冲进屋内,配合屋内住户王先生抢出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和财物。由于火势太大,何某用脸盆端水扑火时不慎将自己右手烧伤。经查实,火灾原因系何某在茅厕无意中丢弃未熄烟头所致。大火烧毁了王某家的家具、床、电视等物品,造成经济损失1万余元。
事后,何某及时帮忙王家修缮房屋并赔偿了经济损失。江夏警方称,何某的行为属于过失引起火灾,按照我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需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通讯员 李鹏程 记者 岳源)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