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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出现社保购买“乌龙”事件涉4002人

2014年02月28日 15:5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去年下半年,佛山市高明区部分全征地农民被通知只要掏最高不超过5.3万余元就可以购买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五险,简称“大社保”;纳入“大社保”后,政府将给予一次性补贴5602元,此外,还可以在接下来的两年里领取2.5万元左右的失业保险金。

  这对于一些全征地农民来说,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高明荷城街道、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一街三镇4002名农民急忙掏钱购买。可就在坐等收益之时,他们被告知,必须退掉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四险,只能选择购买养老保险。一买一退,虽然农民们已经可以享受补贴,购买他们渴望的养老保险,但是本来很大的“馅饼”突然变小了,他们难免怨声四起,甚至指责这是社保部门为骗取资金及利息的一场骗局。

  记者采访发现,有的农民“四险”退款已经到账,但5602元财政补贴未到账;有的则退款和财政补贴均未到账。

  为何让全征地农民购买了五险并承诺了收益,之后又“反悔”要求退掉部分险种?27日,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作出回应称,由于该局对市里下发的一份文件的理解与上级有偏差,才导致了这次“乌龙”。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有5万多名全征地农民,由于这些农民以前的参保意识不强,多数人未购买社保。

  这位负责人介绍,2005年,原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曾下发一份《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理意见》,简称206号文。根据206号文,以前在企业工作、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全征地农民可以补缴社保费用,“但是,因为高明区比较穷,2005年文件出台后,仍有不少全征地农民未参保”。记者获悉,符合条件的全征地农民参保,按规定政府要补贴5602元,这对财力微弱的高明而言是一笔巨大的支出。

  据称,该局调查发现,近来农民对社保的认识有所提高,购买社保的愿望比较强烈。于是,决定大规模执行206号文,让曾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征地农民补缴社保费用,购买五险。由于有206号文,该局此次并未向市里申报,也未做方案。

  宣传工作从2013年6月开始启动,至当年底,共有4002名符合条件的农民购买上述社保。

  据介绍,206号文中要求 “提交情况报告、劳动合同书、职工花名册、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及其他有关的原始证明材料,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办理补缴手续”。记者从高明区社保局了解到,由于失地农民们被安排就近就业的年代较为久远,难以找到劳动合同书、职工花名册、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因此决定只要提交全征地农民名册即可。但是,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只提交全征地农民名册,补缴依据不充分,遂叫停高明区此次行政行为。

  市里不同意,高明区“决定依据263号文(《印发佛山市农村居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制度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让农民们购买养老保险。后来就经佛山市里批准把五险变成一险。”该负责人称。

  该局一再强调,号召全征地农民购买社保,是为了保障这部分人的权益。至于退款有些已经退还有些未退,则是根据“谁先交钱,就先退谁的”来操作;另外,目前正在紧张地将购买养老保险的农民的相关资料录入到社保业务系统,待录入完成后,办理好退休手续的全征地农民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记者黄晓晴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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