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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退人员平均养老金首破三千 人均月增277元

2014年03月01日 02:13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2014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依照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上调,并注重向退休时间早、待遇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倾斜的原则,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277元,平均养老金水平将提高到3050元。

  此次调整将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1、2月增加的养老金将在3月底之前为退休人员补发到位。本市自1994年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制度,这是第22次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惠及本市215万企业退休人员。

  普遍调整

  按缴费年限普遍增加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按照缴费年限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根据规定,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保障多缴多得原则的落实。同时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35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增加52.5元。

  按绝对额普遍增加

  今年本市加大了对低收入群体的调整力度,将退休人员2013年年底前的基本养老金由高到低划分四档,分别是47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3770元(含)至477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2773元(含)至3770元之间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773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150元。此次调整实施由少到多的绝对额标准逐渐加大的倾斜力度,保障了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员能够多增加基本养老金。

  按照这一方式,可能会出现少数退休人员调整后的养老金低于下一档的情况,比如原本每月养老金为2772元,按绝对额调整后为2772+150=2922元,而原本每月为2773元,按绝对额调整后则为2773+100=2873元,反倒比前者少。为兼顾公平,针对少数退休人员按绝对额调整养老金后低于下一档的,将进行差额补足。

  特殊调整

  “老工人”每月普增570元

  目前,本市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岁以上,国家规定他们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本市对这部分老工人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也是历年都高于其他退休人员,此次仍将按往年办法以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570元。

  高级职称不特别增加养老金

  第二种特殊情况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群中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050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同时,在2013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此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会在按缴费年限和绝对额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再享受特别的退休养老金增加,根据国家规定,这一条款没有出现在2014年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中。

  最低养老金标准相应上调

  此次调整也对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最低养老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在全面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同时,相应提高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此次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退职人员生活费、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月1463元、1331元、1210元。

  参加2014年度调整的企业退休、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后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对应补足到最低标准。

  适度倾斜65岁以上

  再多拿90至150元

  自2007年起,本市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均向高龄退休人员适度倾斜。今年仍坚持这一做法,对在2013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按照上述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调整后,再次享受到90元至150元四个档次的倾斜政策。即:65至6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晨报记者 肖丹)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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