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品站存严重火患被查封 店老板拆封条营业被拘15天
废品站存严重火患被查封
因存在安全隐患被查封的废品收购站,还没有整改也没有申请解封就擅自开展营业……昨日,宝安消防监督管理大队依法处理了今年首起“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场所”案件,收购站负责人孙某被行政拘留15天。
擅自拆封使用被查封场所
据了解,自“清剿火患”开展以来,宝安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在分局和各派出所的配合下,连续“出重拳”对部分存在火灾隐患的社会场所进行了临时查封,集中查处整治了一批火灾隐患。其中,位于宝安松岗的康秋惠废品收购站占地面积200平方米,2月27日宝安消防监管大队会同分局治安大队和松岗派出所对该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大量聚集易燃可燃材料,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宝安消防监管大队当即对该场所依法予以临时查封。3月4日松岗派出所消防民警在夜查时发现,该场所未申请解除临时查封,擅自解封进入查封现场并安排员工进入查封现场从事生产经营。
为了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依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其处罚。3月4日宝安消防监管大队依法对该场所负责人孙某进行了传唤。并在松岗派出所的配合下,对该场所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取证,获得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了孙某自2月27日开始擅自撕毁封条并进入查封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事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对孙某行政拘留15天并处500元罚款,对孙某等另七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两老板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被拘
因非法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宝安区沙井街道两男子也同样被南沙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5日。
近日,宝安消防监管大队民警会同南沙派出所民警,在宝安区沙井蚝四工业园区1009号15-16号、沙井街道西环路1003-6号进行检查时,发现上述2场所设置在居民楼内,非法储存大量稀释剂、工业清洗剂、工业抹油水、化白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两家经营者对非法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供认不讳。
执法民警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对两名当事人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两名当事人也表示将谨记此次教训,今后一定自觉合法经营。(记者阳荔 通讯员吴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