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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多收120.5元被市民举报乱收费 已退费

2014年03月05日 14:3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南充市中心医院外科大楼。图据该医院官网

易先生出示的退费证明。

  院方承认是“疏忽”所致,已办理退费手续

  在医院做完手术,出院结账时,却发现几个收费项目并未使用过。昨日,南充市民易先生向“四川医疗机构‘好评度’调查”活动投诉,他说,南充市中心医院开出的病历清单中,收费项目与实际存在差异。医院虽然同意退费,但并未办理成功。

  经过记者调查取证,发现医院确实因工作疏忽出现了费用差异,并同意为其办理退费。而易先生也获得了本周实名举报奖的二等奖:滚筒洗衣机一台。事件回顾:结账后一看 收费项目多了5项

  昨日上午,南充市中心医院外,易先生拿着女儿住院期间的收费单,清单上取暖费、大小便检验等5项收费项目,让易先生十分不解。

  记者了解到,易先生的女儿小玲还差5个多月满18岁,前段时间,因生病住进了南充市中心医院。并于2月27日下午在该院做了手术。易先生说,3月2日女儿出院,前前后后共花费了一万多元。

  回家后,易先生拿着手中的病历清单和发票,发现其中5个项目女儿并未使用。“明明没有接受过的检查,为什么会出现在病历清单上?”易先生说,女儿小玲在住院期间,并未使用取暖设备,也未做过大、小便检查,清单上显示的手术用氧、麻醉氧气面罩,也未曾使用过。

  于是,易先生找到医院询问情况,并且要求进行退费。“虽然钱不多,但总感觉心头不舒服。”

  与医院交涉后,易先生拿到了相关科室的退费证明。但易先生到退费窗口办理退费时,这120.50元的费用,并未顺利退还。“当时窗口上的工作人员说要找另外的人,才能退”。于是,易先生便离开了医院。

  家属质疑:女儿未成年 为何自己签字手术?

  医院相关科室已同意退费,到了窗口却遭遇“意外”,没能退还成功,易先生十分气愤。而退费未成功,只是易先生心中的一个疑问,在这种情况下,易先生说出了另外一个疑问,想要向医院讨个说法。

  最让易先生不能理解的,自己的女儿小玲还差5个多月才满18岁。在自己并未签字同意做手术的情况下,小玲自己签了字,医院就给她做了手术。“万一手术中,或者手术后遇到什么情况,哪个来负责?”

  记者调查:医院为“疏忽”致歉 可随时办理退费

  带着这些疑问,昨日中午,记者和易先生一起来到医院,找到相关科室负责人了解情况。对于易先生心中的疑问,院方一一做出了解释。

  “取暖费30元,是住院期间使用电热毯的费用。”小玲住院期间所属科室护士长唐海兰说,医院并不知道小玲是否使用电热毯。“另外一项大、小便检验,医院只提供器材,具体的要病人自己操作。”唐海兰说,病人并未事先告知院方未做相关检查,于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收取了相关费用。“在确定是我们工作的疏忽后,立即给他办理了退费手续。”

  退费手续办好了,为什么到了退费窗口就“失效”了?医院收费科科长陈雪梅告诉记者,3日中午,医院专门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为其办理。由于当时保存手工退费票据的工作人员临时不在,让易先生稍微等一下,并未说过不给其办理退费。

  而对于易先生提出的自己未签字,医院就给未满18岁的女儿做手术的疑问,其主治医生称,年龄是小玲自己报的,并且将其身份证号输进电脑时,电脑系统自动生成18岁。四川首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青松告诉记者,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可以视为成年人。“当事人并没有自己的劳动收入,哪怕差一天满18岁,也不能算作成年人。”赵青松说,这种情况下,为防止手术中,或手术后对其身体造成伤害,必须经由监护人签字,才能手术。

  随后,医院方相关科室人员诚恳地向易先生道了歉,并表示,随时可以为其办理退费。(记者 钱双 摄影报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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