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台首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政府规章
2014年03月07日 14:06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6日,记者从哈市道里区司法局获悉,我省首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政府规章《道里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暂行办法》将在3月8日正式颁布实施,该办法将全区37.4万妇女和8.14万儿童中的困难人群全部纳入了免费法律援助范围。
据了解,《道里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暂行办法》将妇女本人因无业、失业、待业或残疾、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儿童因生活在无业、失业、待业或残疾、重大疾病、单亲等经济困难家庭(含农村流动、留守儿童)而无力聘请律师的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的类型主要包括:民事案件、婚姻家庭纠纷(含家庭暴力案件)、继承权纠纷、物权纠纷、债权纠纷等。(李丹 记者于海霞)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