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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空中拐弯”炸伤人脸 消协调解伤者获赔5500元

2014年03月11日 09:16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徐先生前不久碰上了一件倒霉事:他买来的烟花在燃放时不是从下往上飞,而是在空中拐了个弯,直接冲到他的脸上炸了。如何维权,徐先生颇费了一番周折。

  据江宁区消协湖熟分会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三十岁的当地居民徐先生日前面带伤痕来到湖熟工商所投诉。原来,春节前他过三十岁生日,特意到家门口的超市购买了名为“一桶金”的烟花来燃放庆祝。谁也没想到,一束烟花没有往天上飞,而是拐了一个弯飞到了站在附近的徐先生的面前。徐先生躲闪不及,被炸伤了左前额,差一点点就被炸到了眼睛。徐先生的家人现场报警,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经过调查了解,确认徐先生受伤是因燃放烟花发生意外所致。其后,徐先生在医院看病花费医药费2000多元,在家养伤休息误工达半月之久。

  伤好后,徐先生多次来到卖烟花的超市,与店主交涉,要求经济赔偿都未果,所以就来到工商所寻求消协帮助。工作人员来到超市,现场检查了该店的烟花进货发票,了解到烟花是从正规渠道——南京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进的货。工作人员与该公司联系,对方表示自己卖的烟花是正宗品牌货,有合格证,没有质量问题。徐先生受伤是在烟花燃放过程中的意外,自己是没有责任的。消协工作人员随后将烟花爆竹公司、售方店主、投诉方徐先生请到一起进行调解。消协表示:根据当事人的叙述以及当时公安部门的出警记录以及医院出具的伤后看病证明等材料,可以认为徐先生购买的烟花是存在一定问题的。因为既然是“正宗”烟花,在正常燃放时烟花只会向上跑,即使燃放者有操作失误,也不应“追”着人跑从而导致伤人事故。现在烟花已经放了,烟花公司虽然有产品合格证,但也不能百分之百保证燃放的这一烟花就是合格产品。目前,买卖三方经过调解和沟通,终于达成谅解协议:由烟花公司和超市共同赔偿徐先生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及其他费用共5500元人民币。(记者 焦哲)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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