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团购消费后要求开发票遭拒 商家称这是潜规则
2014年03月21日 11:00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商家称,参与团购利润低,若开发票可能要赔本
市民卢女士近日在网上团购了一份时尚火锅,消费后要求商家开据发票遭拒绝。商家称团购订单都不能开发票,这已是行业潜规则。
上周,卢女士在美团网上花费688元,团购了一张原价1400多元的8-10人份时尚火锅。到店消费后,卢女士要求商家开发票,却被告知“所有团购的消费都不提供发票。”
记者以团购者为名,向多家餐饮企业进行咨询,当问到能否开据发票时,所有商家都拒绝了。商家表示,如果需要开票,只能开加菜的部分。一位商家告诉记者,消费者的钱是支付给网站,如果要开票,只能找网站。另外,商家参与团购利润本来就低,如果还开发票,可能要赔本。
记者向糯米网、美团网等团购网站咨询,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商家必须提供发票,如果拒绝,消费者可向网站投诉,由网站与商家协商。
“不能因为价格低,成为拒开发票的借口。”贵阳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发票的面额,应该以团购价格和实际支付金额开据。如果商家拒绝,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税务稽查局反映,或者拨打12366热线投诉。 (本报记者 欧鲁男)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