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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二楼住户阳台起火 带火木板坠落险砸中行人

2014年03月24日 14:3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23日,市民刘先生走到小区楼下时,一块带着火苗的木板突然从天而降,与他擦肩而过。原来,木板是从二楼一家住户的阳台掉下来的,当时阳台正着火。民警接警后与邻居一起将火扑灭。

  23日中午,家住兴隆路的刘先生买完菜准备回家做饭,走到小区楼下时,一块带着火苗的木板突然从天而降,幸亏刘先生躲闪得快,木板与他擦肩而过。事后,刘先生抬头往楼上看时,发现二楼住户阳台外面的晾衣架上有一堆杂物起火了,燃烧的木板正是从那里掉下来的。刘先生马上报了警。

  兴隆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一名民警上楼去查看着火住户家里是否有人,另一名民警找来一根竹竿,想把已经起火的杂物捅下来。周围邻居也发现了火情,有人从相邻阳台端着水盆往起火的杂物上泼水。几分钟后,民警和周围邻居终于将火扑灭,并将晾衣架上燃烧的木板捅了下来。确认没有其他危险后,民警通过居委会找到了阳台着火的住户李先生。李先生称,他在阳台外面晾衣架上搭了很多木板,以前是用来放置花盆的,后来不养花,就专门放一些废旧纸盒等杂物。

  阳台为什么会起火呢?民警分析认为可能是楼上住户往窗外扔未熄灭的烟头,正好掉进了李先生存放杂物的纸箱里面,引发火灾。经过民警调解,李先生答应赔偿邻居及刘先生的损失。

  民警提醒,高空抛物行为轻则给他人带来不便,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行为人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另外,高楼住户不应在阳台或窗户外面放置过多的杂物,要考虑支撑物的承重能力及杂物自身的稳定性,如果因为物品所有人处置不当而造成他人损失,当事人同样要对此负责。(记者 刘腾腾 通讯员 朱海生)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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