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昆明市委市政府:违规野外用火将按上限处罚

2014年03月24日 15:03 来源:昆明日报  参与互动(0)

  针对我市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森林火险等级极高,火灾频发的严峻形势,昆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做好高危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通知要求强化火情上报,建立通报机制,火情发生后,超过30分钟不报为迟报,超过2小时不报为瞒报,报告情况不实、造成贻误战机和较大损失的为谎报。

  通知要求,各县区、开发(度假)园区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相关规定,近期组织人员,针对违规农事用火频繁引发森林火灾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另外,成立工作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大对基层一线防火工作的督促、巡查、指导。其中,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要加大督察力度,重点对封山管理、巡山护林员履职、重点林区防范、火险隐患整改、违规用火管控等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此外,要强化村规民约,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村民参与防火的积极性。明确监护责任,未成年人及中小学生失火,家长和老师应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发生森林火灾后,县、乡森林防火机构要第一时间将火情信息通报森林公安及辖区公安机关,森林公安要与地方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地方公安机关和基层派出所的作用和优势,严厉查处违规用火及火灾案件。(记者 林舒佳)

【编辑:刘彦领】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