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口买一套安置房10万 过户费要收3.9万疑存猫腻

2014年03月26日 16:07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一套安置房买来只要10万多元,可现在过户就要近4万元,这个比例也太高了吧?”海口琼山食品厂职工李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办理过户时交了3.9万元,他认为费用虚高,怀疑中间存在“猫腻”。

  住户与中介签订的“特别说明”

  李先生介绍,他是琼山食品厂下岗职工。2000年,政府部门扩建改造朱云路,征用了琼山食品厂部分厂区。为了安置补偿,特安排38套住房给该厂职工。李先生说,他也分到一套房,并于2006年收房。遗憾的是,房屋一直没有过户到他个人名下。

  2013年8月,该食品厂为李先生等38名职工办理房产证过户,并收取3.8万至3.9万元不等的费用。“当时我交了3.9万元,但办好房产证后,实际个人发票是1.5万余元,我发现中间有差价,而且差价还比较大。”李先生说,他认为相关人员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时,收费用途不透明,怀疑中间存在“猫腻”。

  对此,记者采访了琼山食品厂负责人伍符成。他表示,厂里职工将房产证过户到个人名下,是职工个人与房产中介的事情,与食品厂并无直接关系。

  伍符成说,2013年底,职工向厂里提出要办理房产证过户,但厂里没有条件为职工办理,于是他们委托房产中介全权办理,食品厂只是协助。为了保证住户办理房产证过户款项的安全,住户将款项直接汇入中介账户中,厂方只是对该款项进行代管。“3.9万元是直接给中介的,至于他们怎么操作,这个我不清楚。”伍符成说,住户与中介签订了“特别说明”,说明住户自愿将钱交由中介办理,“如果住户觉得中介收费太高,或者自己有条件办理,可以不用交钱自行办理。”

【编辑:刘彦领】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