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下半年将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金额正测算
2014年03月27日 10:19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西安下半年将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市人社局副局长黄祥水介绍,在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水平的基础上,下一步还将提高居民医保的待遇水平。同时,为了方便参保职工就医、报销和就近办理业务,将进一步下放事权,强化属地管理。
据了解,市人社局将把职工和居民医保的17种门诊慢性病(包括冠心病、糖尿病、慢性肾小球肾炎、高血压病Ⅱ期、高血压病Ⅲ期、帕金森综合征、脑血管病恢复期、红斑狼疮、多耐药肺结核、慢性活动性肝炎、精神疾病、肺心病、肝硬化失代偿期、血友病、恶性肿瘤晚期、白血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门诊肾透析、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等门诊特殊病种的费用报销工作,从市上下放到参保人员所在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方便患者报销。目前,正在与区县协调。
同时,今年将有80家医院实施联网实时结算,力争年底全市联网实时结算医院突破200家。这样患者就不用垫付资金,且出院时医保报销就能实时结算。
此次职工医保待遇提高后,居民医保报销标准也将提高,至于提高多少,目前正在测算,预计下半年政策就会出台。(记者郭欣 实习生仵永杰)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