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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部分居委会接受“单独二孩”申请

2014年04月01日 15:3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2014年3月27日起,广东省开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记者 汤铭明 摄

  3月31日起,广州海珠、越秀、天河等区的街道居委已经开始办理“单独二孩”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人最快可在16天内走完所有流程。

  据了解,办理再生育要到女方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申请,如果女方是外地户籍,需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婚育证明。参照“双独”二孩的办理流程,申请人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第一个小孩出生医学证明、计生证以及独生一方的独生子女证明(需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证明);已怀孕妇女需提供近期产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此外,还要提供夫妻双方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已经有独生子女证了,为何还要补充独生子女证明材料?”有申请者现场提出疑问。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独生子女证并不能证明“单独”:“仅独生子女证还不行,还必须要由再生育申请者父母到户籍所在地开一份婚育证明,证明没有离婚,申请再育者是他们唯一的孩子。” 记者 王普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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