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北邢台:举报污染属实最高获奖万元

2014年04月03日 13:27 来源:河北日报 参与互动(0)

  从邢台市环境保护局获悉,《邢台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出台5个月来,该市对20余件环境信访案件予以奖励,奖励金额达30000余元。《暂行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该市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属实可获得最高10000元的奖励。

  《暂行办法》对举报范围内的环境违法事项进行了明确,17类环境违法行为列入其中,包括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存放煤炭、沙石等物料未采取防尘措施,未按规定做好建筑施工管理或未按规定进行拆迁作业造成扬尘污染,焚烧秸秆、塑料、垃圾等物质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已明令关闭、取缔的污染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重污染天气条件下未按规定实施停产限产,擅自停用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将产生重污染或淘汰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利用暗管、槽车、渗坑、渗井、高压水泵或其他方式偷排偷放污染物等行为。

  举报方式可通过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也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形式进行举报,或直接到该市环保局进行举报。《暂行办法》要求,环保部门对举报人信息和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登记,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查实,并反馈给举报人。在举报受理、查处过程中推诿拖延、通风报信、玩忽职守,或者未经举报人同意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材料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通讯员 岳光 记者 段丽茜)

【编辑:杜雯雯】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