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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和福利院因医疗费产生纠纷 老人去世三月未火化

2014年04月03日 14:3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2日,家住奎文区的张良忠老人向记者反映,他的叔叔张征于1995年10月份被亲属送进潍城区福利院,当时双方签订协议,一次性向福利院支付代养费一万五千元整,福利院需要负责老人的一切开支直至死亡。2013年9月份,张征老人因病被送入潍坊一家医院,直到12月12日老人因病死亡。“我叔叔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至今未缴清,导致家人没法为他进行火化。”张良忠老人认为,根据协议内容这笔医疗费应该福利院承担。

  上午,记者见到了已经66岁的张良忠老人,他向记者出示了1995年他的叔叔张征被送入潍城区福利院时的协议书。协议书上写明,甲方(潍城区福利院)同意接收张征到福利院并提供正常的服务和管理,乙方(张征的家人)一次性支付一万五千元整的代养费(其中包括护理费、床位费、生活费、被服费、取暖费、护理费、药费)甲方负责老人的一切开支直至死亡。“我叔大我七岁,因为精神失常、生活不能自理,所以家人才把他送进了福利院。”

  张良忠老人说,其实叔叔有一个儿子,但因为早年就不跟他生活在一起,所以联系不是很多,一直是自己为叔叔张罗着。在众多亲友和街办的认可下,张良忠从2012年起就做起了叔叔的监护人。

  “1995年,我叔住进福利院一个月左右时间就跑了,一跑就是十几年没音讯。”张良忠老人说,直到2009年自己接到从天津打来的电话,说叔叔因为脑溢血住进了天津一家医院,随后他便赶到天津照顾了叔叔一个月,待他病情稳定后带回潍坊,重新送进了潍城区福利院。2013年底,张征的儿子到福利院看望父亲,发现他的身体上长了四个大褥疮,马上要求将父亲送进医院。“据我所知,是花了不少医药费的,但具体是多少就不知道了。”张良忠老人说,叔叔2013年12月12日死亡,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因为医疗费没有缴清,尸体迟迟无法火化。

  “当时有协议,一次性交了代养费后,福利院要负责老人生前的一切费用。”张良忠老人说,他前后找过民政部门和福利院多次,希望对方能尽快给出答复,结清药费好让自己火化叔叔,但是对方却表示自己不是张征的直系亲属,只能等他儿子来才能商量处理此事。“我叔的儿子在外地,我才是监护人。”张良忠说,如果这件事情再拖下去不知道老人的尸体什么时候才能火化。

  潍城区福利院拒绝承担住院费 建议家属走司法程序

  2日下午,记者赶到了潍城区社会福利院。该院的耿院长拿出了一份《张征基本情况说明》,上面改着福利院的公章。上面写着:张征1995年在福利院期间多次出走,2009年7月中风不能自理后又送至福利院我们继续代养。其儿子张涛在2013年9月要求张征住院,其自己办理了住院手续,(其家属未给张征入医疗保险)张征于13年12月12日在潍坊人民医院病亡,现在人民医院冷冻寄存。福利院尽了最大努力先后为其垫付了住院费43000元,药费7580元,还不包括在福利院的药费。张征目前尚欠人民医院187138元,其亲属不交纳张征的住院费。

  在后面附着处理意见:因我院是潍城区的单位,张征户口所在地是奎文区,张征有儿子张涛,不是三无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福利院不能为其承担住院费,应由其儿子张涛及亲属来赡养和支付费用。

  “我建议走司法程序。”耿院长对记者说,福利院曾经多次让张忠良带来张征的户口,可以给他入保险,但是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对方一直没有拿来。“如果有保险,现在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对于签订协议的事情,耿院长表示,时间太久远,张征怎么来福利院的,他也不是很清楚。而张征生病的事情,耿院长说:“他长褥疮的时候就联系过张忠良,他一直没来,张征儿子也没来,后来是工作人员碰到他们才把他们喊过来的。”(记者 王琳 赵磊)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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