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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申请“单独两孩”手续已简化 材料带全很重要

2014年04月04日 08:5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南京市关于再生育子女审批的实施办法》已于4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南京市“单独两孩”的申请也正式启动。“单独两孩”申请的手续是否繁杂?扬子晚报记者昨天体验后发现,“单独两孩”申请的手续已简化很多,但想把材料一次准备齐全还有点难。

  记者体验>>

  申请要准备的材料真不少

  根据《南京市关于再生育子女审批的实施办法》,符合“单独两孩”条件的夫妻,独生子女一方及其父母均为本市户籍,其父母婚姻、生育情况没有变化的,可出具其父母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证明作为审核的证明材料。一方非本市居民的,省外的应出具户籍地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婚育证明;省内应出具户籍地街道(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婚育证明。

  此外,办理手续时,申请人还应当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孩子出生的相关材料)、夫妻双方近期1寸或2寸合影照片2张。申请夫妻一方非本市居民的,省外的应出具户籍地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婚育证明;省内的应出具户籍地街道(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婚育证明。申请夫妻一方或双方系国家工作人员的,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材料除了原件还要复印件

  昨天上午,扬子晚报记者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单独”一方的独生子女证,来到鼓楼区凤凰街道凤凰花园社区办理“单独两孩”的申请手续。一位社区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记者,但很快就发现,记者所带的资料并不齐全,比如遗漏了已经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此外,所有的资料,记者只带了原件而没有复印件,根据规定,很多材料除了原件外,基本上都需要一份复印件。

  单独方父母材料也需要

  “单独两孩”的申请,除了需要申请当事人的各种资料外,也需要“单独”方父母的资料。户籍在南京市的,就需要申请人父母户籍、结婚证以及独生子女证。申请人父母为本省外市户籍的,还要出具二级以上婚育证明。简单说来就是“单独”一方父母的婚育证明,并需要加盖村、乡或社区、街道的公章。记者此次申请“单独”一方的父母户籍并不在南京,而在盐城,按规定就需要一份婚育证明。由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扬子晚报记者只能集齐材料后再次办理。

  特别提醒>>

  确认一方“单独”很重要

  “单独两孩”正式实施后,不少一方“单独”的家庭不仅心动而且立即行动起来。不过需要提醒的是,“行动”前一定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单独”的条件,即使你是父母唯一的孩子,但如果父母出现婚姻变化,你就不一定是“独生子女”了。

  如何认定申请人是独生子女呢?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本人申请生育时,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且其没有存活的子女;本人被社会福利机构或收养人抚养成人,且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按《收养法》规定送养子女,送养人和收养人没有不符合我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形,本人申请生育时为送养人或收养人唯一子女。建议想要“二孩”的家庭最好先到社区进行咨询,这样更为稳妥。

  链接

  申请“再生育一孩”应提供材料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南京市申请再生育一孩的有关规定,夫妇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当事人户籍(首页、当事人、小孩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一张纸)1份。

  3、当事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上交)。

  6、离异或丧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当事人近期一寸合影照片2张 。

  8、本省外市户籍的要出具二级以上婚育证明(村、乡或社区、街道)原件一份。

  9、外省户籍的要出具三级婚育证明(村、乡、县或社区、街道、区级)原件一份。

  10、当事人为国家工作人员需单位提供婚育证明原件一份。

  “单独两孩”申请人还需提供材料

  此外,申请单独两孩的申请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要以下材料:申请人父母户籍在南京的,需提供父母户籍(首页、当事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申请人父母为本省外市户籍要出具二级以上婚育证明(村、乡或社区、街道)原件一份。申请人父母为外省户籍的人:要出具三级婚育证明(村、乡、县或社区、街道、区级)原件一份。

  (注:开具的婚育证明上要注明单位、户籍地固定电话) (扬子晚报记者 薛玲)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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