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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有机产品认证规则本月实施 购买认准“身份证”

2014年04月04日 15:1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有机产品被认为是健康、安全的代名词,但一些所谓的有机产品却让市民看得云里雾里。由国家质检总局新修订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月起正式实施,对认证机构管理、有机产品进口、证书和标志等方面予以规范,有机产品乱象有望得到规范。

  为了杜绝“伪有机”现象,《办法》明确,有机配料含量(指重量或者液体体积,不包括水和盐)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后,方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使用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机构不得对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的加工产品进行有机认证。

  《办法》规定,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应当在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类别、范围和数量内使用。标志上面标有中文“中国有机产品”字样和英文“OR-GANIC”字样。认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认监委统一的编号规则,对每枚认证标志进行唯一编号,并采取有效防伪、追溯技术,确保发放的每枚认证标志能够溯源到其对应的认证证书和获证产品及其生产、加工单位。

  《办法》指出,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或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标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再次加工、分装、分割的,都不得在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标签上标注含“有机”、“OR-GANIC”等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违反规定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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