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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拒载乘客将其打骨折 获赔36699元

2014年04月09日 14:2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的哥拒载,被拒乘客踢车撒气,引双方厮打致的哥右腿骨折十级伤残。日前,达川区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的哥与乘客厮打致伤的民事纠纷。

  的哥庞某于2013年某晚在达川区防疫站附近等红绿灯时,刘某要求乘车并坐上副驾驶座,的哥表示有事不拉客。刘某下车后用脚踢了车门撒气,庞某下车与刘某发生抓扯,在抓扯过程中导致的哥庞某倒地,经司法鉴定为右腿骨折的十级伤残。经法院审理查明,庞某拒绝载客,刘某下车后踢车门是导致二人发生抓扯的直接原因,且在抓扯中致庞某倒地受伤,故乘客刘某在此次纠纷中应承担主要责任。而作为驾驶员庞某以不合适的方式处理纠纷,下车与刘某抓扯导致矛盾升级,对纠纷的发生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达川区人民法院最终以乘客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60%责任,庞某承担40%的责任,依法作出判决:刘某赔偿的哥庞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36699元。(唐文琴彭雪芹记者王华逸)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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