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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试点保障房部分产权资产证券化

2014年04月09日 14:3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深圳被住建部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后将如何作为?昨天,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蔼贫接受记者采访透露,深圳将在把经适房和安居房原来的地价暗补改为明补、推出保障房新品种、探索保障房部分产权资产证券化等三个方面开展共有产权试点,进一步提升全市住房保障水平。

  包括深圳在内,北京、上海、成都、黄石、淮安等6个城市日前被国家住建部明确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所谓共有产权房,即政府和市民双方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而当市民有购买能力后,可以向政府“赎回”另一部分产权,变“共有产权”为“自有产权”。

  那么,深圳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将如何开展?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深圳对此还未有具体工作方案。而陈蔼贫接受记者采访表示,深圳住房保障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今后应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共有产权住房试点探索。

  首先,将深圳原有的经济适用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由过去的地价暗补改为明补,使其转化为共有产权。实际上这个道理非常简单,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我市经济适用房上市收益政府要参与分成,分成比例不低于收益的50%。而之所以政府要参与分成,就是因为当年经济适用房是免地价的;安居型商品房也是同理,安居型商品房定价仅是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其价格低于市场部分实际上也是政府让利。深圳可将这两部分明确为政府产权,这样,当个人逐渐将政府产权赎买过来后,这个保障房就变成了全产权的商品房了。

  其次,参照淮安和上海的模式,开辟一个新的保障房品种,即共有产权住房。

  第三,深圳明确政府和个人产权,为下一步保障房部分产权的资产证券化提供了一个基础。为什么要开展这方面探索?这是因为,政府拥有地价部分的产权,如果个人长期不赎买,这部分产权仍是政府无法兑现的收益。而如果把这一块通过证券的方式进入流通市场,就可回笼资金,使我市住房保障可持续发展。

  陈蔼贫表示,共有产权住房改革给百姓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不仅仅是丰富了保障房品种,让保障房产权更加明晰,更重要的是,使住房保障实现升级换代 ,即由原来的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目标向人人拥有住房目标迈进,使全市的住房保障水平得到提升。 (记者 窦延文)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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