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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政协常委建议公积金应支持再贷

2014年04月10日 10:2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我认为在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两次之间没有时间间隔要求”,昨日,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就近日市房管局出台的“史上最严”公积金新政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据了解,昨日是意见征集的最后一日。

  曹志伟首先建议降低住房公积金提贷门槛,简化提贷条件,扩大使用范围和受惠人群,规范提贷手续。

  新政中提出市民在申请贷款时,广州户籍从原来的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变成24个月(含),外地户籍从原规定的12个月以上变成36个月(含),而且,贷款的额度缩紧,通过新公式,额度大幅度减少。

  曹志伟建议简化提取及贷款的条件申请流程,首付只需在市国土局的阳光家缘网系统签合同且付定金后即可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房款。而在贷款方面,应根据房价上涨幅度适当提高贷款发放数额及发放率。

  曹志伟建议,在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两次之间没有时间间隔要求。曹志伟说,若新政实施可能不利于目前市民居住环境的改善,特别是刚需族。如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人,在结婚生子之后想换大房,则不能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这在一定程度上强迫市民一次性购买大房,加大了市民的购房压力。所以建议,在住房公积金缴存者还清第一套贷款或出售该套住房后,再购买新一套住房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记者王鹤)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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