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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户外高空作业监管莫挂“空挡”

2014年04月10日 13:53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齐鲁晚报报道,随着天气变暖,一些高层建筑开始清洗玻璃幕墙的工作。“蜘蛛人”攀附于百米高楼外墙,略高的收入背后是高风险的付出。日前,泉城路附近一家五星级酒店,两名高空清洁工从10楼坠亡。

  其实,除了“蜘蛛人”,还有众多空调安装工人的安全问题同样让人揪心。每年进入夏季时节,由于空调安装和维修多,此时成了安装工坠楼的高发期,各种伤亡事故屡见报端。

  户外高空作业人员发生事故主要原因不外乎两条:一是安全措施不到位。有的有简易安全带,有的只是随身带了一根绳子,真正发生坠落时,很难起到保护作用,有的甚至什么安全措施都没有;二是人员粗心大意。做安全准备时走形式,存在侥幸心理,盲目施工,以致造成悲剧。

  户外高空作业情况特殊,不出事便罢,出事就是大事,只有加强事前监管,才能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减少悲剧的发生。但让人不解的是,目前这一问题还处于监管的“真空”。相关负责人表示,高空服务行业伤亡率高,产值相对较小,各行业均不愿纳入管理。安监、技监、劳动等部门都参与管理,但都是事故后的处理,而日常的监管和前期的教育、培训、组织等无人负责。因为监管的难度大、利益少,就将事关人员生命安全的高空服务行业监管置之度外,这着实让人难以理解。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户外高空作业人员的命不能只系在两根绳子上,安全不能只靠自行把握,应尽快将行业监管纳入职能部门日常职责范围内,为人员作业安全系上可靠的“保险绳”。

  首先,要加强安全培训。强化户外高空作业人员安全常识和技能培训,以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杜绝未经培训直接上岗。其次,要严格落实安全规定,同时,要落实双人出勤制,以便于互相监督、提醒。最后,做到奖罚严明。职能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管,对因管理不善发生事故的单位,除经济赔偿外,也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珍爱生命,人人有责。作业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延伸管理触角,切实做好事前监管,才能筑牢户外高空作业人员生命的“防火墙”。(徐国维)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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