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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曝生二孩要退35天独生待遇 各方说法不一

2014年04月10日 15:2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单独二孩”政策出台后,有打算生“二孩”的广州职工爆料称,单位计生工作人员、街道均表示:要生“二孩”,先把此前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退回。对此,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表示,生育津贴退不退要问人社局,但人口计生局负责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肯定是发了就不用退的。

  广州市人社局生育津贴办理窗口表示:享受了独生子女待遇的,再生二孩时必须按比例退还,退还后人社部门才受理二孩的生育津贴申请;而该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不用退。要退还是不要退,目前没有定论。

  广州:35天“独生待遇”

  国有快递公司员工葛女士已有一个儿子,近期准备再要一个孩子。由于第一胎是剖腹产,她休产假6个多月。“现在政策放开了,我们想再生一个,但是单位人事部门要收回独生子女证,还让我把之前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退回去。”葛女士说,比如剖腹产大概是6个半月左右的产假,职工从人社局领取的生育津贴大概是18000元左右。生二孩时,要把独生子女获增加的35天产假的待遇按比例退回。

  葛女士又询问了街道计划生育窗口工作人员,也称要退还独生子女生育津贴。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准妈妈生育津贴计算标准为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女职工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独生子女增加35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目前不少单位要求退回的就是35天中独生子女父母所领取的独生子女待遇。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陈小姐也打算生二孩,其单位人事部门也表示,按照社保局的要求,符合政策的生二孩的职工,要把此前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退还。

  “已经休了的假,用了的钱,怎么退?退给谁?”陈小姐表示,“这是政策变动的原因,并不是我们自己的问题,为什么要退呢?”

  不少市民也认同陈小姐的观点,认为如果真要退还35天独生子女待遇,就太不人性化了。

  计生局:保健费不用退

  对于独生子女35天津贴要不要退,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对羊城晚报记者表示:“计生方面的奖金是不需要退的,只要把独生子女证收回,以后不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待遇就可以了,独生子女保健费肯定不用退。至于独生子女35天的产假,那是生育保险领域的生育津贴,要看人社部门的具体解释。”

  广东省卫计委粤卫(2014)20号文要求,已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单独夫妇,再生育时应收回光荣证,停止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已发放的不要求退回。

  人社局:退与不退说法不一

  广州市人社局生育保险办理窗口工作人员介绍,享受了独生子女假期和津贴的生二孩夫妇,确实要退还此前享受的待遇,按照所享受的津贴的比例退还给人社部门。“申请二孩生育津贴时,人社部门会看此前是否享受过独生子女待遇,享受了的,退还入户后,才受理二孩的津贴申请”。

  而广州市人社局有相关负责人认为,生育津贴是生小孩期间享受的,独生子女待遇是按照此前政策执行的,是符合政策的,应不用退。

  显然,由于二孩政策首次执行,执行和政策制定之间脱节,截至记者发稿时止,要不要退还独生子女津贴,还无定论。 (记者杨辉、尹安学报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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