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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一药厂被责令限期补齐手续 久拖不验批建不一

2014年04月16日 14:43 来源:拉萨晚报 参与互动(0)

  继前期开展的“创模”专项检查后,15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创模办、市环保局、曲水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再次集中对拉萨皮革厂、西藏金哈达药业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危废处置中心等地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因西藏金哈达药业有限公司存在“久拖不验、批建不一”的情况,被检查组责令在5月中旬补齐相关手续。

  当日11时许,在位于拉萨市曲水新城开发区的西藏金哈达药业有限公司,检查组对该公司处理车间等处进行了认真检查,发现该公司没有新改扩建项目,不存在烟尘、粉尘,藏药厂生产期间没有产生噪音,在查看该公司的环评手续、批复手续和验收报告等手续时,检查组发现,该公司于2013年7月开始生产藏药,目前的生产流程与以前的批复手续有明显差异,存在“久拖不验、批建不一”的情况。该公司的生产行为属于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按照有关规定,应对该药厂做出以下处理决定:一是立即停产,待环评手续及批复下来再行生产;二是依法予以处罚;三是限期补办相关手续。根据该厂的实际情况,检查组按照“弱化权利意识、强化服务意识”的原则,要求厂里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在5月15日前尽快补办相关手续。(记者齐永昌)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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