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立医疗价格调整还要听患者怎么说
继国家三部委联合发文放开非公医疗服务价格后,发改委、卫计委等部门,也在研究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发改委官员表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要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进行,要坚持不增加患者负担,医保(基金)可承受,有利于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有利于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关系,“不是所有环节价格都需要政府控制,能够竞争的环节,应该更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4月28日《新京报》)
公立医院承担着公益兜底、民生兜底的基本职责,价格调整势必影响民生。更何况,过去的改革经验表明,所谓价格改革一般都是按“涨”字调进行,公立医院价格调整恐怕也不会例外。虽然发改委官员表示,既要体现医务人员服务价值,也不会增加患者负担,但两者之间具体如何平衡,很难两全其美。
公立医院实现“医药分开”,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物销售价格,已经提了很多年了;但改革成效并不理想,有些地方挂号费、手术费等服务费是涨上去了,可药物价格依然没有降下来。公立医院改革的滞后,已经是整个医药体制改革中,最拖后腿的地方。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关系,提高优秀医务人员工资待遇,同时形成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杜绝大处方、重复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从而改善医患关系,这是系统化的改革动作,绝不是简单涨价就能实现。
当前医患关系趋于紧张,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医院有创收任务,医生收入直接与经济创收挂钩,患者则成了被薅毛的羊。问题就在于国家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不足。医改以来,财政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从4.4%提高到了5.7%。可放眼国际,医卫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美国(2000年)为20.5%,德国(1998年)为18.89%。
要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又要不增加患者负担,解决的途径之一,就应该是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如果政府投入不变,公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埋单的不是患者,又能是谁呢?再进一步说,如果没有政府更多投入的支持,光凭医院创收能力,医疗资源又怎么可能实现均衡配置?
当然,公立医院改革不应只是提高待遇,更应形成优胜劣汰机制。“先看病后付钱”的支付宝好评差评模式,其实也可以引入到公立医院中来。不给不负责任、没有追求的庸医提供岗位,同时给有医德、有医术、有追求的医生提供更好的福利薪酬和与国际接轨的机会,对医务人员收回扣、拿红包等实行一票否决的零容忍,这才是积极向上的医疗体制。
无论公立医疗价格怎样调整,事实上都与公共利益紧密相关,在程序上应该更尊重患者利益,不能在患者不在场的情况下,自行随意决定价格调整方案。对水价、电价进行调整尚且要提前召开听证会,对公立医疗价格进行调整,更不能只在事后通知患者。(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