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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僵尸”大货轮丢胎瘪 路边一赖就半年(图)

2014年05月07日 10:11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12.5米长的大货车,停在路边半年,每天上班都造成堵车,这到底是谁家的车啊?”昨日,有市民爆料,于洪区辉山西路停着一辆大块头的“僵尸车”。

  昨日中午,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赶到现场,在一个小区门口,看见了这辆“僵尸车”。记者发现,这辆大货车共有8个轮子,外表非常破旧,后排的两个轮子已经消失,剩下几个轮子也已瘪掉。车前面还被人写满了各种电话号码,有收车的,也有疏通下水的,简直成了一块“信息板”。

  与大部分“僵尸车”不同,该车没挂外地牌照,而是挂着“辽A42087”的本地牌照。“这车有主人,就住在这附近,还总来咱家买吃的,他说自己不差钱,家里还有三辆大货车,丢两个轮无所谓,谁爱卸啥就卸啥,剩下的他就卖废铁。”附近一位卖卷饼的大姐告诉记者。

  “你是不差钱,可是你差事啊!这么一个大家伙,整整占了一排车道,就因为这辆车,早上天天堵。”一位车主向记者抱怨。

  据记者了解,沈阳有明确的规定应对“僵尸车”。通常,粘贴《纠正违法停车行为通知书》并通知车主5日后仍没有自行移走的,警方将对“僵尸车”逐车拍照、登记并建立档案,拖移至指定的废弃车辆停车场。经核查涉嫌盗抢的,警方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依法拖移的废弃车辆,车主持合法证明在15日内接受处理的,由交警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对拖移15日内未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的,将由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公告。经公告3个月仍未接受处理的,由区交警大队将车辆送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对经核查超过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车辆,以及其他符合报废标准的车辆,由交警大队依照相关程序予以强制报废。

  警方表示,市民若发现“僵尸车”,可拨打110,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闻达 见习记者 萧林熙 摄影记者 孙海)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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