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北邢台一村支书私挪公用资金35万 纪委介入调查

2014年05月07日 17: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邢台5月7日电 (张鹏翔 李铁锤)针对网友爆料河北省邢台县浆水镇南口村村支书私自挪用公用资金35万元一事,邢台县纪委相关负责人7日表示,此事通过网络传播后引起县纪委高度重视,目前邢台县纪委成立的调查组已进驻该村,对村里的账目进行逐一审对,对每一笔资金的去向将逐一查清,审查后的账目也将会对村民公布。

  近日,一位名为“邢台哑巴”的网友在新浪博客上爆料称:邢台县浆水镇南口村村委会主任王宏斌、村会计刘同合与280多名村民反映,村支书李太明伙同浆水镇镇长王胜军,在没有经过村委会主任和村会计知道的情况下,分四次私自将35.8万元从村账上取出挪用。同时反映,2014年1月26日,在没有村主任签字的情况下,只凭浆水镇镇长王胜军一人签字,村支书李太明就在村里账户上一次性支取了14.5万元,资金用向不明。

  7日上午,邢台县浆水镇镇长王胜军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村财乡管”财务管理制度,村里支取一万元以上的资金要有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理财小组、包村干部、乡镇主管领导和乡镇领导签字后才能支取。王胜军说,“1月26日,在村财务上支取的14.5万元,的确是我签的字,但是这笔款项是村民给村里修路、建设饮水工程的工钱,当时临近春节,村民多次到镇政府讨要工钱,当时村主任又不在村里,于是我就签字支取了这笔款项,用于给村民开工资。这笔资金的用途县纪委的同志已经审查清楚了,没有问题。”至于南口村村支书分四次将35.8万元从村账上取出挪用一事,王胜军说,现在纪委的同志正在对这几笔款项逐一核对,逐一审查。

  就此事邢台县纪委办案人员表示,此事经网络传播后,引起县纪委领导高度重视,纪委成立的调查组已进驻该村,对村里的账目进行逐一审对,对每一笔资金的去向将逐一查清,审查后的账目也将会对村民公布。(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